11月11日,
迷你倉北侖海關查獲一起煙花爆竹違規出口案件,查獲煙花爆竹重22.4噸,約6.4萬件。 煙花爆竹是易燃易爆貨物,即使在非高溫環境里,摩擦碰撞也極易自燃引爆,危險性極大,企業要出口煙花爆竹,首先必須具備相應出口資質,且須取得《出境貨物通關單》,集裝箱必須四面標貼相應的國際危險貨物標示,存放地應該標誌出安全警戒區或存放在專門的危險品堆場,應由專人看守、貨物裝船應該嚴格按照配載圖裝運並且途中適時採
mini storage冷水降溫等。 為了規避這些安全監管措施和運輸費、保險費等,一些不法企業便將煙花爆竹偽報成普通貨物,企圖闖關出口。 這批煙花爆竹共有5種,三種禮花和兩種禮花彈。長的禮花約有90厘米,手臂那麼粗;禮花彈大的像椰子,掂著很重,小的都有橙子那麼大,最終清點數量為64368件,重22.4噸,裝了幾乎整個集裝箱。 目前,這些煙花爆竹已經移交給北侖海關緝私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本報通訊員 金佳麗 本報記者 李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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