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2日 星期日

索賠十倍團友返內地

百多名內地旅客參加旅行團經港往台灣,mini storage因部份團員簽證未批,無法成行,大部份團員接五千元(人民幣,下同)賠償後離港,餘下四十一名旅客第二晚通宵留守要求「十倍奉還;部份人士昨日上午也接受五千元賠償離港,直至昨晚八時半,留下的十五名旅客,與組團公司代表談判後,由警車開路,返回內地。負責今次組團的公司「無限極」台灣高層,於昨日凌晨與受影響的團友談判,警方亦派員從旁協助調停。直至昨日上午十時,部份團友決定接受五千元賠償及一張二千元來回機票後,紛紛下車取回行李,返回內地。堅持死守旅遊巴、被指為「旅霸」的團友聲稱,願意離開的團友其實是「無限極」的員工,她們都是「上當受騙的一部份」,不self storage開的人才是真正的遊客。  至中午,留守的團友態度開始軟化,不再要求團費十倍或最少五萬元賠償。其中一輛旅遊巴載�十多名團友,由警車開路返回內地。亦有團友下車自行離開,代表指,大家都接受賠償。至晚上七時「無限極」負責人上車與堅持留守的十五位乘客談判,至約八時半,旅巴連乘客,由警車開路經皇崗口岸返回內地,未有向外披露最終賠償方案。 接受五千元人幣賠償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內地旅行社會繼續處理賠償問題,一直維持提供每名旅客五千元賠償,以及返回原居地的機票,亦不認為負責接待的香港旅行社需要負上其他責任,旅行社所簽署的團體協議書,只負責接待兩日的行程,毋須為旅客辦理入台證。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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