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SUN驚奇:出租家居網絡洩私隱一身蟻
只要借出家中網絡一星期,迷你倉無需工作,即可獲八百元報酬?近日網上多個討論區出現帖子,有廣告公司邀請居於唐樓或村屋的電腦用家化身「監督員」,只要借出家中網絡,讓他們擺放手提電腦,一星期後即可獲八百元報酬,吸引不少市民參與。雖然該公司聲稱電腦只會用於網上廣告用途,絕不違法。惟電腦專家警告,由於有關做法動機不明,讓他們安裝電腦於家中,等同引狼入室,隨時被盜用個人資料,或被用作收黑錢等網上罪行。法律界人士則指,如家中網絡被用作網上罪行,屋主同樣需要負上刑責。「無需工作,一星期HKD800!」本港多個網上討論區,近日出現由一間網絡廣告公司發出的帖子,聲稱聘請「監督員」,歡迎村屋或唐樓居民應徵。監督員工作簡單,只要讓該公司職員上門,擺放一部手提電腦並連線,確保電腦於一星期內正常運作,即可安坐家中,輕易「袋走」八百大元。討論帖發出短短數天,已惹起很多網民關注及回應。記者按討論帖提供的聯絡方法,與該公司職員聯絡,一名自稱姓李的男子回覆時聲稱,他們從事網絡公司廣告生意,需要利用不同網際網絡協定位址(IP位址),註冊大量社交網站帳號,用作廣告或宣傳,絕不違法。他又指因網絡供應商會向村屋或唐樓用戶提供更多網際網絡協定位址,故以這些住戶作主要對象。「你唔做大把人做」記者佯裝有興趣相約會面。會面時,他攜帶了一部手提電腦,卻不願展示電腦內裝有甚麼程式,也拒絕透露公司名稱,只謂「我�寫�個程式,mini storage自動不斷開新�社交網站帳戶,只要你�一周內,提供足夠�電力同穩定網絡,就無問題。」被問及安全問題時,他大派定心丸指從事的活動絕對正當,事後必定「無手尾跟」,又展示電話內大量對話,稱已有多人完成工作取得款項,「你唔做,大把人爭住做!」「我從來都無聽過有人用呢�方法去開社交網站帳戶,估計佢�有機會利用唔同�IP位址,從事其他活動。」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高級顧問梁兆昌擔心,有不法人士及其他倣效者或會利用市民家用網絡作平台,作出不誠實行為,甚至網絡攻擊等非法行為。倘涉罪行如同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屯門)資訊及通訊科技系系主任梁秉雄則稱,借出IP位址的做法非常危險,若不法人士有心犯案,除利用網絡作非法行為外,更有可能入侵借出者的個人電腦,盜取銀行帳戶等個人資料,「因為佢部電腦同屋主部電腦,用緊同一個網絡上網,兩部電腦�同一防火牆內,雙方�防�非常薄弱,對方可輕易入侵屋主部電腦,盜取各樣帳戶、密碼同通訊錄等資料。」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借用他人網絡做犯罪行為,警方定會追查到IP位址,屋主亦要「上身」,「就算證明到當時係由其他人犯罪,但因屋主收取酬勞,加上無完全了解對方用途,就畀佢�使用網絡,亦會被視為同謀。」他續稱,同謀的嚴重性與主謀無異,干犯不誠實使用電腦,最高會被判監五年,串謀訛騙最高刑罰更是監禁十四年,切勿貪小便宜而誤墮法網。記者曾聯絡有關公司職員,但至截稿前未獲回覆。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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