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全國版) - (愛情與房子一齊毀約

石水微瀾(地產業人)周一我照例到樓盤現場視察,mini storage有人就指給我看:石總,你看,那個女孩又來了。一直在那等。我有點奇怪:等誰啊?銷售員小葉搶過話來,給我講了前因後果:黃金周前一天,一大早來了對年輕情侶,女的靚麗時尚,男的一幅小款派頭。他們也沒怎麼挑,很快就選中4棟60 1單元,總價120萬的兩居室。但交定金的時候,男的說信用卡透支了,能否先交1000元臨定,七天內補定,再一起交首付簽合同,他現在趕著要和未婚妻去境外旅遊。小葉就跟銷售經理說了此事。時間有點長經理吃不准,又向我申請。這本來是違規的,但當時正好趕上四季度沖任務,公司上下壓力都很大。我想了想,決定特事特辦,就給批了,同時強調如果7天後不來補齊,就沒收臨定。小葉回憶說,當時那對男女看樓時好像還有點生疏,但男的指著臨定收據對女孩說了什麼,女孩立馬興奮起來。兩人出門時,已經是親密地挎著胳膊了。當時小葉幾個還在背後議論:這八成又是個只認房子不認人、沒有房產證就沒有結婚證的主兒。七天後,那女孩來了。一個人靜靜地坐在售樓部角落里等男友……小葉跑去跟她聊。才知道兩人是網上認識的,才半個月,但見面後感覺不錯,約定國慶先買房再旅遊,回來就閃婚。他不會騙我的,他都給我買房子了……女孩念念有詞。小儲存搖搖頭,說你們只交了臨定,七天內沒有補齊,按公司規定就算撻定———錢沒收了,現在那套單位已經賣給別人了。女孩一臉慘白:那天他跟我說房子已經定下來,收據都寫我的名字了———我媽之前叮囑過我 ,男 方 不 買 房 絕 不 能 和 他好———所以,出國旅遊那幾天,我們都住一起……他是我第一個男朋友……小葉忍不住問她,國慶去哪裡旅遊了?誰掏的錢?女孩說馬爾代夫,七天每人才7999元。考慮到是男方買房子,所以旅遊是她買單。小葉差點暈倒:那個臨定的錢是刷你的卡還是他的卡?女孩說是刷他的卡。小葉暗叫一聲萬幸。還好。女孩也沒鬧,最後帶著失望,獨自安靜地離開了售樓部。轉眼,又到了第二年的五一黃金周。小葉被調到公司另外一個樓盤去幫忙。在售樓部,她意外地看見上次那個男人,他手上挎著另一個女孩,從售樓部悻悻走出來。小葉趕緊問同事。果然,那家伙又想下什麼臨定,說3天後旅遊回來簽約,結果慘遭拒絕———本來嘛,今年才開始,加上樓市已回暖,誰還在乎他那1000元臨定啊!想起去年那個女孩,小葉真想沖上去扇那男的一記耳光,痛斥他騙財騙色。但她畢竟是個老銷售,知道這樣做對自己不利。何況又無憑無據。想了想,小葉走上去,故意問了聲:"李先生,您這次來,又是準備下臨定嗎?"儲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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