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日 星期五

為銀保新政叫好

/CFP /CFP /CFP /CFP /CFP[軫言]□晨報記者 張佳?近日,儲存保監會和銀監會聯合起草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郵政保險代理渠道銷售行為的通知》,向銀行業、保險公司徵求意見。這一《通知》涉及內容不少,就記者看來,最值得叫好的是其中限定理財類保險比重的做法。根據此通知,銀保、郵政代理渠道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養老年金保險的保費收入之和不得低於銀郵代理保費總收入的20%——這或許才是保險真正回歸保障的正確方向。保險要"回歸保障",這是保監會若干年前就提出過的戰略方針,在2009年的時候更發不過 《保監會關於加快業務結構調整進一步發揮保險保障功能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規定兩全保險保險期間不得短于5年,鼓勵發展保險期間不短于10年的兩全保險。不讓保險變成簡單的理財產品,保監會當時"回歸保障"的初衷顯然是好的。但是在操作層面,許多保險公司簡單選擇迷你倉減少躉交 (一次性繳費)理財型保險產品,同時增加期交理財型保險產品的產品升級——期交分紅險的大賣便是這股浪潮中的典型現象。很可惜的是,期交分紅險的大賣,反而是讓許多投保人感到更受傷。根據期交分紅險的產品結構,首年保費中能夠變為現金價值進入投資賬戶的一般不過50%左右,這一方面使得現金價值對應的投資收益低於投保者預期,另一方面則是一旦不滿後退保也會導致高比例的損失,保險消費者的滿意度大降。以至於新華保險的董事長康典在上市公司的2012年報中也要直言 "由於滿期給付和退保,整個行業新增客戶的數量在持續減少,而客戶流失的狀況卻日益嚴重。"保險當然應該 "回歸保障"。什麼保險是最"保障"的,當時是不具有理財功能的意外險、定期壽險這些,他們而非期交理財保險才應該是回歸保障路上的正確選擇。雖然目前徵求意見稿對保障類保險的比重只要求20%,但是相比原本沒有規定,顯然已經是一個巨大的進步。self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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