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8日 星期三

“梯次退票”是否合理

事件回放 自9月1日起,存倉鐵路部門將實行火車票梯次退票方案。即票面乘車站開車前48小時以上的,退票時收取票價5%的退票費;開車前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退票時收取票價10%的退票費;開車前不足24小時的,退票時收取票價20%退票費。意在緩解一票難求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鐵路部門此次實行火車票梯次退票方案的本意是為了解決"一票難求"的現象。在此前將退票費由票價的20%降至5%之後,火車票退票率大幅提升,加劇了票源緊張。鐵路部門對今年上半年旅客退票規律進行分析發現,鐵路退票有兩個特徵:一是退票量隨客流增加而增加,越是客流高峰,退票量越大。今年春運期間日均退票量是日常退票量的3倍,同比增長110%。二是退票時間集中在開車前24小時以內,此時間段內退票的比例達73.5%。退票時間越接近發車,車票二次流通的效率就越低。退票費偏低雖然讓部分旅客訂上了最合適的出行車票,但影響了他人尤其是上網困難人群的購票出行,也造成了部分鐵路運力資源的浪費。今年春運過後,就有許多群�希望鐵路部門調整退票辦法,避免運力浪費。(本報記者 齊 慧)避免變相漲價之嫌應該看到,近些年來火車票退票數量確有增多趨勢。迷你倉所以如此,是因為運輸高峰時期,"一票難求"局面未能得到根本改變。對此,鐵路部門也要體會到旅客的難處,多看到自身工作的不足,並在此基礎上合理確定退票費標準。鐵路方面之所以會給人借機提高退票費的感覺,也與其在確定收費標準的流程不透明有關。按說,對於退票費等與公�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產品價格,都應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與建議,而不是說變就變。同時,對於具有壟斷性質的服務的價格制訂,相關主管部門也應加強監管。只有對鐵路部門相關行為形成有效制約,旅客的消費權益才可能得到切實的維護。(魏文彪 江西南昌 職員)具體細節應進一步細化筆者認為,梯次退票方案確實有利於引導人們合理購票、打擊倒票等,但在退票時間和費用比例上,還可以進一步細化。因為火車票退票費本質上是一項手續費,收5%或10%的費用或許還可以理解,但20%的退票費明顯過多。而且平時退票多是因為旅客臨時有事不能成行,即將實行的規定意味著,許多旅客的退票負擔會比原先加重不少。而且火車退票費按票面開車時間計算是否合理也有待商榷。�所周知,火車晚點幾乎是一些線路的常態,完全按票面開車時間來計算退票時間,也明顯不妥。(劉 鵬 新疆烏魯木齊 市民)自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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