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5日 星期一

佛山版

南都訊 記者邵銘 通訊員 邱小華 麥換弟 相信大部分市民都接到過這樣的騷擾電話,儲存聲稱簽收法院傳票、電話欠費、社保欠費、賬戶涉黑等,要求按照指示方法查詢或者繳費,一般人不會聽信,然而,市民霍某卻被對方的逼真"演技"蒙騙,按照指示開卡存款並將銀行卡與"警察"手機號碼綁定,32 .8萬元的積蓄在短短的2小時15分鐘內,全部蒸發。銀行卡明明還在身上,密碼也沒有向別人透露,為什麼錢就沒有了呢?霍某認為一切責任歸咎于銀行保密系統出現問題,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銀行賠償損失32 .8萬多元及相關利息。近日,佛山禪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霍某訴訟請求,銀行不必賠償任何損失。騙局回放2013年8月20日上午9時許,一個佛山本地電話號碼打進霍某家,聲稱霍某在肇慶的電話欠費了,請霍某續交電話費。對方還指示霍某打114咨詢,並向霍某提供了另一個電話協助查詢。當霍某撥通該電話時,對方自稱是警察,因霍某在肇慶涉及一宗重大刑事案件,需要霍某去交通銀行開通一個賬戶,協助查明案件真相。2013年8月20日中午,霍某趕到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體育路支行辦理了太平洋借記卡一張。在申請開通個人網銀、手機銀行業務、手機短信通知等業務時,霍某按照"警察"的叮囑,將銀行卡與"警察"提供的手機號碼進行了綁定。隨後,"警察"向霍某手機發送了一條短信,信息內容為"動態密碼:125035",霍某當即將該動態密碼輸入系統,借記卡正式開通。因為聽信對方的"警察"身份,並且考慮到銀行卡在自己手上,密碼也設定了,霍某根據"警察"要求,當天便通過其工商銀行及農業銀行賬戶向涉案借記卡分別轉賬22.3萬元、10.5萬元。當日23時許,霍某通過網上銀行查詢得知涉案借記卡上的款項僅迷你倉下105元,才恍然大悟,進而報警。目前,該詐騙案仍未偵破。法庭現場卡主:銀行交易系統存在缺陷在霍某看來,由於銀行交易系統存在疏漏及缺陷,致使自己在銀行卡和密碼均未泄露的情況下,巨額存款被盜劃,而且自己開卡時設置了最高轉賬限額為每日5萬元,而卻在短時內被人轉走了32萬余元,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銀行賠付32.8萬元及利息。銀行:綑綁他人手機號碼 存款網上被轉對此,銀行訴訟代理人在庭審上提出了反駁意見。銀行方面認為,霍某自願申辦銀行卡存款業務,在明知手機號碼是作為使用個人網銀、辦理手機銀行業務、確認其儲戶身份的重要依據的情況下,依然在申辦借記卡、申請開通個人網銀、手機銀行業務、手機短信通知等業務時填寫了並非由自己控制的他人(詐騙分子)手機號碼,最終導致銀行卡密碼和相關信息泄露,存款被詐騙分子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轉走。雖然霍某在開通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轉賬匯款時設定的日最高轉賬限額為5萬元,但是他人在獲知其網上銀行密碼後,可以登錄個人網銀後,將每日的轉賬限額最高調整至20萬。經核查,事發當天,詐騙分子正是通過手機銀行轉出20萬元,通過網上銀行轉出12.8萬元。一審宣判:銀行無需賠償法院經審理認為,銀行卡密碼具有私有性、唯一性、秘密性的特點,而霍某並未舉證證明被告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的交易平台存在泄露密碼或可破解密碼的漏洞及缺陷,銀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此外,詐騙分子冒充"警察"進行電話詐騙,而霍某未能識破並盲目聽信,按照其指示開通了借記卡、存入巨款並將對方提供的手機號碼作為聯繫號碼,導致個人銀行存款信息、身份識別信息被泄露,最終致使賬戶巨額資金被詐騙分子非法轉走。個人應該對過錯負全責。綜合,法院作出判決,駁回霍某的全部訴訟請求。self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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