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新電視模式 鬼影重重? 傳協促電管局再作全民諮詢
距離明年四月有線電視專營權約滿,迷你倉最平只剩下短短四個月,但至今政府仍未提出「新電視模式」的具體方案,特別是一連串關鍵的技術性問題,例如:政府如何劃分「開放頻道」和「基本頻道」?由誰決定?是不是政府說了算?如何保障市民接收資訊的自由不會倒退等等,本會十二月初曾提出十點疑問,希望當局澄清,否則社會根本無法展開有效的公眾討論,但遺憾當局至今仍未能一一回應。對於一個內容空泛的電視政策諮詢,官方迴避的態度,本會難以深入研究及收集業界意見。這種所謂諮詢連基本的政策解說和資料都欠缺,似在打迷糊仗,更值得社會關注和保持警惕。現時政府提出的所謂「新電視模式」表面上給了市民三個選擇:一是著市民自行架設天線收看「開放頻道」(沒有鎖碼的衛星電視頻道),但現實根本不可行,否則不會有公天公司存在。對大部份住在舊區和低層樓宇的居民來說,如果這也算是一個選擇,根本是愚弄市民;如果官員說用魚骨天線也可收看電視,那不是欺騙百姓,就是智商有問題。第二,特區政府首創的「基本頻道」概念,澳門獨有!為何一些原來可以自由選擇的免費頻道會變成官方指定的「基本頻道」,但另一些頻道卻被排除在外?官方憑甚麼標準做篩選?憑甚麼限制市民選擇的自由?將來的操作過程、篩選准則當局一直避而不談,所謂的政府「包起」,除了接駁傳送費用,是否連同市民的選擇權一併「包起」?第三,惟一可以肯定的是,未來政府會發出多過一張有線電視牌照,市民付費收看「有線頻道」將有多一個選擇。但根據電信管理局現時提出的框架,未來除非光顧有線,否則市民看來並沒有甚麼選擇可言,因選擇權都在政府手中。電視服務是民生大事,也是市民日常接觸外界資訊最重要的途徑,本會重申,未來開放電視市場政府應遵循以下幾點原則,並釐清相關法律和技術爭議:一、政府迷你倉有一套清晰的電視廣播政策,明確劃分「免費電視」和「收費電視」市場、服務模式、功能定位、管理和公眾監察機制。二、新電視模式不但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經濟利益,更關係到敏感的言論自由和資訊流通自由,政府絕不能含糊其辭、急就章強行上馬。待電信管理局理清頭緒、明確政策方向後應召開公聽會,再作全民諮詢。三、無論提出任何方案,政府有責任確保市民接收資訊的自由不倒退,不受到無理限制,不因政治色彩、意識型態、文化差異等分歧而受到審查。四、新修訂的「著作權法」對電視侵權行為有更清晰的定義,並將非法破解上鎖的衛星頻道列作刑事罪,澳門並非無法無天的地方。而新「著作權法」通過一年多後,市民仍可透過公天收看近百條免費衛星電視頻道。本會認為,明年四月有線專營結束後,市民的選擇權應至少還原至今年八月之前的狀態。五、政府應清楚說明八月份取締公天之後,市民慣性收看的電視頻道為何減少三分之二。官方宣稱被刪頻道的「版權問題」究竟是甚麼? 現時經政府篩選的四十多條免費頻道是否全部都獲得版權人的明確授權?六、如果政府認為「開放頻道」是市民其中一種選擇,那電管局應仿傚香港公佈一張沒版權問題的開放頻道清單,讓公眾知悉,並清楚說明全澳哪些區分能自行架設天線、接收到清晰的免費衛星電視頻道。七、未來免費電視頻道的傳送不應由任何一間收費電視或其附屬公司兼營,這將造成明顯的利益衝突,有違開放電視市場的原意。八、長達十五年的有線專營權即將到期,特區政府應以史為鑑,及早公佈明年四月後的過渡安排和有線電視牌照公開招標的時間表,整個電視市場重新修正和開放程序應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提高透明度,以最大程度保障公眾利益和資訊自由。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未來電視服務研究諮詢」意見書(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mini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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