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0日 星期六

北京市衛生監督所:醫療網站不得冠名“中國”

  昨天,迷你倉記者從北京市衛生監督所獲悉,本市�動了打擊違法發佈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專項整治行動,對違法的醫療機構及網站定期公示。  據瞭解,在北京地區目前註冊備案約1000家健康類網站中,很多都存在著專業性不強、廣告及推銷醫藥等問題。  市衛生監督所表示,醫療網站在向通信管理部門申請經營許可或備案前,須經所屬地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網站或者頻道有2名以上熟悉醫療衛生管理法文件倉、法規和醫療衛生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提供性知識宣傳的,應當有1名副高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另外,醫療網站的中文名稱除與主辦單位名稱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冠名。  未經衛生部門審核同意從事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的,一經發現,情節嚴重的,非經營性網站處以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經營性網站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李秋萌)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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