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2日 星期一

普通簽証增設人才類和海外華人探親類

據新華社電日前,迷你倉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39條,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制定這—條例是為了規範簽証的簽發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的服務和管理。條例規定,在簽証簽發管理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管理工作中,外交部、公安部等國務院部門應當在部門門戶網站、受理出境入境證件申請的地點等場所,提供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律法規和其他需要外國人知悉的信息。昨天,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就條例涉及的多個焦點問題進行瞭解釋。外國高層次人才可申請人才簽証實施細則根據外國人申請入境的事由,將普通簽証分為D字、Z字、X字、F字、L字、G字、C字、J字8類,分別對應定居、工作、學習、訪問、旅遊、過境、乘務、記者等事由。其中,F字簽証和L字簽証涵蓋多種入境事由,例如,同樣持L字簽証的人員,既可能是旅遊,也可能是探親,還可能是處理私人事務,簽証類別與入境事由的對應性不強,不利於外國人入境後的服務和管理。為了使簽証類別能夠準確反映外國人入境事由,實現外國人入境後的精細化管理,條例在保留現行簽証分類文件倉本不變的基礎上,重點對現行F字簽証、L字簽証作了拆分,並新增加了R字簽証,普通簽証類別由目前的8類調整為12類。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表示,為了更好地吸引海外優秀人才來華,以適應我國引智引資的需要,出境入境管理法將"人才引進"規定為普通簽証的申請事由。條例根據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規定,在普通簽証類別中增加了R字(人才)簽証,發給國家需要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今後,凡是符合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的引進條件和要求的外國人,可以申請R字(人才)簽証,並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入境出境便利。設Q字簽証方便海外華人探親條例為海外華人提供了哪些入境出境便利?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表示,在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過程中,許多海外華人提出,希望給予海外華人更多的出境入境便利。為此,條例針對海外華人的特點,專門設立了Q字簽証,主要發給申請入境探親的海外華人,以便駐外使領館對申請Q字簽証的海外華人簽發有效期、停留期較長的簽証,為其回國探親提供便利。同時,條例還專門設立了團聚類居留證件,主要發給因家庭團聚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海外華人。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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