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5日 星期一

新《商品例》無緩衝期 海關「無間道」捉奸商

旅行社未提超平套票只適用於淡季、食肆餐牌不提收茶芥費、電訊商標榜「零機價」上台等,迷你倉均可能觸犯本周五實施的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海關關長張雲正昨日指,將派出近一百五十名臥底,若發現嚴重個案,包括涉及受害人和金額數目高,海關可能會作刑事檢控,並表明不設緩衝期。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本周五生效,規管範圍由商品擴展至服務業,並針對六大不良營商手法,包括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餌誘式廣告宣傳、先誘後轉銷售行為、具威嚇性營業行為,及不當接受付款。觸犯條例者,最高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五文件倉。「老虎」執法 不良銷售負刑責  海關關長張雲正(見圖)表示,海關會參考消委會過往收到較多投訴數字的行業或商戶,定出執法的先後次序。在新例實施初期,海關將派出一百四十七名臥底,預料一般個案調查期約三個月,若有足夠證據,涉事商戶有機會被刑事檢控。若個案輕微,則考慮以民事,或警告方式處理。  他承認舉證會較以往困難,但否認新例是「無牙老虎,他強調:「呢隻老虎係有牙�,問題係呢隻老虎要食幾多人。」對於外界指,海關要求前線人員「交數」,張雲正否認稱,不會以檢控數目作為部門成功執法的指標。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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